根據《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租賃管理暫行辦法》(杭政辦〔2011〕20号)、《杭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杭房局〔2011〕198号)等文件規定,現将杭州市區公交系統專項公共租賃住房2014年受理工作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對象
按照“按供定需、統一标準(市公交系統職工統一準入條件)”原則,結合前期調查摸底情況,本次公交系統專項公共租賃住房針對與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公交集團)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職員工(含改制時明确保留其勞動關系的,不含勞務派遣工)按“先進職工、高學曆職工、在職夫妻雙職工、服務多年職工”四個層面實施配租,具體條件如下:
(一)按“先進職工”類别進行申請的,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屬在杭州市區公交集團從事一線工作的在職職工,與市公交集團簽訂3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杭州市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滿2年,并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
2.申請人獲得公交集團級(含)以上勞動模範、十佳員工先進榮譽。
3.申請家庭在杭州市區(不含蕭山、餘杭區)無房,且配租時(以發放專項公共租賃住房受理單時間為準)不享受市公交集團集體宿舍等居住設施。
4.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二)按“高學曆職工”類别進行申請的,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屬在杭州市區公交集團從事一線工作的在職職工,與市公交集團簽訂3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杭州市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滿2年,并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
2.申請人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曆,且在市公交集團連續工作5年(含)以上(不包括長病假、停薪留職、退養等年限)并獲得初級(含)以上專業職稱證書。
3.申請家庭在杭州市區(不含蕭山、餘杭區)無房,且配租時(以發放專項公共租賃住房受理單時間為準)不享受市公交集團集體宿舍等居住設施。
4.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三)按“在職夫妻雙職工”類别進行申請的,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屬在杭州市區公交集團從事一線工作的在職職工,與市公交集團簽訂3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杭州市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滿2年,并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
2.申請夫妻在市公交集團合計連續工作15年(含)以上(不包括長病假、停薪留職、退養等年限)。
3.申請家庭在杭州市區(不含蕭山、餘杭區)無房,且配租時(以發放專項公共租賃住房受理單時間為準)不享受公交集團集體宿舍等居住設施。
4.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四)按“服務多年職工”類别進行申請的,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屬在杭州市區公交集團從事一線工作的在職職工,與市公交集團簽訂3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杭州市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滿2年,并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
2.申請人在市公交集團連續工作13年(含)以上(不包括長病假、停薪留職、退養等年限)。
3.申請家庭在杭州市區(不含蕭山、餘杭區)無房,且配租時(以發放專項公共租賃住房受理單時間為準)不享受市公交集團集體宿舍等居住設施。
4.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以上準入條件中的計算時間截至2013年12月31日。
二、房源情況
本次市公交系統專項公共租賃住房房源是定向劃撥給市城投集團位于拱墅區半山田園地塊的房源。具體位置為半山街道田園地塊天鶴路與笕丁路交叉口,乘坐135路公交車至終點站廣濟路公交站下車即到。具體的房源座落、數量、面積、戶型等詳見下一階段選房公告。
三、租金标準
按照市物價局《杭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暫行辦法》(杭價服〔2012〕12号)、《關于杭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标準的通知》(杭價服〔2012〕13号)文件精神,此次公交系統專項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将參照低收入家庭減免後租金5.25元/平方米·月的标準收取。
四、申請、審核、公示流程
根據市政府關于公交系統專項公共租賃住房批複的精神,市公交集團将負責系統内專項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具體工作,市城投集團負責指導。
2014年5月6日—2014年7月5日為本次專項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受理時間。申請人将申請材料交至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彙總本單位申請材料後進行受理、資格初審公示後,将本單位申請人檔案和公示結果、舉報信息登記表及綜合評分表等提交市公交集團專項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工作小組進行資格複審、排序、公示、選房及配租;申請家庭不得同時申請其他公共租賃住房(已申請其他公共租賃住房的,不得申請本次公交系統專項公共租賃住房),自提交申請材料到确認選房資格期間,不得申請其他保障性住房。
1.領取表格。本受理公告發布之日起,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前往各單位指定地點(外借人員在原單位領取,集團部室為物業管理部)領取表格和相關材料。
2.提交申請。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将填寫完整的《申請表》(按申請的不同類别)及所需申請材料交至所在單位(外借人員回原單位申請),由所在單位對申請材料的規範性和完整性進行彙總初審并按戶整理成檔(一戶一檔)。
3.單位初審公示。由申請人所在單位負責初審,”并在各單位廠務公開欄及主要工作場所公示7天,接受員工監督和舉報。如有舉報,由各單位負責查處。經查證屬實的,取消配租資格,并填報“舉報信息登記表”。
4.單位交件。各單位公示結束後,由各單位指定經辦人負責将申請材料(一戶一檔)、公示材料、公示結果、舉報信息登記表及綜合評分表(一戶一表)等提交市公交集團專項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工作小組審核。
5.資格複審。市公交集團專項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工作小組負責對申請材料進行複審,對各單位報送的綜合評分表進行複核并以分數的高低進行排序,彙總填寫“杭州市公交系統專項公租房申請家庭情況和評分結果公示表”并在市公交集團内部各單位公開欄及有關網站公示7天,接受員工監督和舉報。如有舉報,由公交集團監察審計部負責核查舉報情況,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6.審核公示。市公交集團内部公示期結束後,将相關申請、評分、公示等材料連同本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單位介紹信、申請單位具結書、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等一并報市城投集團,由市城投集團對申請家庭的房産、收入等情況進行審核。基本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信息在市公交集團、市城投集團、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等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内,如有自動放棄或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均取消配租資格,後續申請家庭按照排序順序依次遞補。
7.資格備案。公示期滿後,将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名單報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備案。
五、選房順序的确定及選房家庭的産生
本次公交系統專項公共租賃住房配租選房将按照綜合評定打分制的方式,以分數的高低進行排序,按照可選房源數量與選房家庭數量1:1的比例确定選房家庭範圍(具體見配租方案)。配租結果将報備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
六、受理登記
根據公交系統專項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方案,經各單位和市公交集團審核公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市公交集團物業分公司開具的無住房設施證明、在規定時間(另行公布)到各單位領取《公交系統專項公共租賃住房受理單》(以下簡稱《受理單》)進行确認。(領取《受理單》時申請人不得享受任何單位或社會提供給個人的住房設施。享受市公交集團集體宿舍等居住設施的,須同時提交騰退承諾書,否則不予受理)。一戶家庭在公交系統專項公共租賃住房配租中隻受理一次,隻能領取一張《受理單》,凡重複領取的,将取消其選房資格。受理順序不影響選房順序。
七、公開選房
(一)參加選房。根據公交系統專項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方案,配租順序即是選房順序,選房公告将根據市住保房管局統一安排擇日發布,選房公告發布後,列入選房範圍的申請人持《受理單》、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内到單位指定地點,按選房順序參加選房。申請人未參加選房或未在規定時間内辦理相關配租手續的,視作放棄本次公交系統專項公共租賃住房配租,保障資格終止,後續申請家庭按照排序順序依次遞補。
(二)配租原則。申請家庭有效配租人數與配租房源戶型按下列原則進行對應:
1.單人戶申請家庭可申請非成套住房;
2.兩人戶申請家庭可申請成套(小)二居室住房;
3.三人(含)以上戶申請家庭可申請成套二居室住房。
八、辦理配租入住
(一)公開選房結束後,申請人、用人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内與杭州市租賃房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級經租管理單位”)簽訂三方租賃合同;租賃合同需進行公證。同時,承租人須按照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按時繳納房屋押金和租金。承租人持市級經租管理單位簽發的《入住聯系單》到所選房屋物業公司辦理入住手續。公共租賃住房是政府保障性租賃住房,隻租不售,不得裝修、不得違規使用。承租家庭應自覺遵守相關管理辦法,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項義務。
(二)根據相關規定,三年内未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專項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為三年;三年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租賃期截止至法定退休年齡到期日;三年内勞動合同期滿且不再續簽的,租賃期截止至勞動合同到期日。租賃期滿前須重新申請并經用人單位、市公交集團和城投集團審核後報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備案,符合屆時準入條件的,續簽租賃合同。三年為一個租賃期,累計不得超過二個租賃期;不符合屆時準入條件的,依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收回房屋。
九、違規處理
(一)市公交集團對所屬專項公共租賃住房實施退出機制管理,承租員工在租賃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權取消其租賃使用權資格,并按照合同約定收回專項公共租賃住房:
1.采取隐瞞事實、提供虛假資料、僞造證明材料等手段,騙租專項公共租賃住房的;
2.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離開公司工作崗位,以及死亡的;
3.申請家庭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實際居住的;
4.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的;
5.擅自将專項公共租賃住房轉租、出借給申請人以外的其他人員居住的;
6.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裝修現狀的;
7.不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申請條件,未按要求及時辦理退出手續的;
8.存在違反公共租賃住房使用規定和合同約定其他行為的。
(二)承租人有上述規定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1. 自取消其專項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之日至實際退房之日,應按标準租金的三倍繳納租金,标準租金為10.5元/平方米·月;
2. 有上述第3、4項情形的承租員工,自取消其專項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之日起2年内,不再具有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适用住房申請資格。有上述第1、5、6、7、8項情形的承租員工,自取消其專項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之日起5年内,不再具有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适用住房申請資格。
(三)專項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人員在資格審核、監督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監察機關追究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政策法規
《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租賃管理暫行辦法》(杭政辦〔2011〕20号)、《杭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杭房局〔2011〕198号)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網站查閱。網址:http://www.hzfc.gov.cn或www.hzfc.com.cn或www.hzfc.cn
十一、公交系統專項公共租賃住房辦公(受理)地點及咨詢電話
單 位 |
辦公(受理)地點 |
咨詢電話 |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組織協調機構) |
朝晖路1号九樓經理辦公室 |
85193487 |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組織協調機構) |
朝晖路1号六樓物業管理部 |
85190020 |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監督機構) |
朝晖路1号七樓監察審計部 |
85193854 |
杭州公交集團第一汽車分公司 (受理本單位申請、審核、建檔打分) |
西湖區文三路500号公司經理辦公室 |
88860115 |
杭州公交集團第二汽車分公司 (受理本單位申請、審核、建檔打分) |
艮山東路131号辦公樓三樓經理辦公室 |
86017331 |
杭州公交集團第三汽車分公司 (受理本單位申請、審核、建檔打分) |
下城區香積寺路206号綜合辦公樓四樓經理辦公室 |
85379871 |
杭州公交集團電車分公司 (受理本單位申請、審核、建檔打分) |
拱康路61号行政樓一樓後勤辦公室 |
85153390 |
杭州公交集團第五汽車分公司 (受理本單位申請、審核、建檔打分) |
下城區康華路30-72号經理辦公室 |
88999046 |
杭州公交集團第六汽車分公司 (受理本單位申請、審核、建檔打分) |
楓桦路之江交通換乘中心公司經理辦公室 |
85179816 |
杭州白馬安達公共交通客運服務有限公司 (受理本單位申請、審核、建檔打分) |
上城區複興路106号三樓綜合辦 |
86081980 |
杭州公交集團場站分公司 (受理本單位申請、審核、建檔打分) |
河東路153号綜合辦 |
85134450 |
杭州公交集團石橋修理(運營)分公司 (受理本單位申請、審核、建檔打分) |
下城區康華路30-72号石橋綜合停車場修理公司綜合辦 |
88995880 |
杭州公交金通汽車修理公司 (受理本單位申請、審核、建檔打分) |
下城區興業街29号公司綜合辦 |
85121772 |
杭州公交集團城西修理分公司 (受理本單位申請、審核、建檔打分) |
文三路500号公司綜合辦公室 |
88935761 |
杭州公交集團轉塘修理分公司 (受理本單位申請、審核、建檔打分) |
艮山東路131号辦公樓二樓綜合辦公室 |
86017356 |
杭州公交物業分公司 (受理本單位申請、審核、建檔打分) |
下城區康華路30-72号石橋綜合停車場綜合樓5樓經理辦公室 |
85131437 |
杭州市公共自行車交通服務發展有限公司 (受理本單位申請、審核、建檔打分) |
杭州市複興路106号一樓公司綜合辦 |
86494710 |
杭州市公交物資燃料分公司 (受理本單位申請、審核、建檔打分) |
下城區石橋華豐公交停車場公司綜合辦 |
56870105 |
杭州公交經營發展公司、杭州公交廣告公司 (受理本單位申請、審核、建檔打分) |
光複路135号一樓經理辦公室 |
85105583 |
杭州公交培訓中心 (受理本單位申請、審核、建檔打分) |
白石路1号培訓中心綜合辦 |
56371905 |
杭州市汽車出租有限公司 (受理本單位申請、審核、建檔打分) |
下城區康華路30-72号石橋綜合停車場綜合樓2樓辦公室 |
86906059 |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
杭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