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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及“六杯赛”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發布時間 :2017 / 07 / 10

各單位、各部室: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創新完善以“六杯賽”為主載體的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成果,緊緊圍繞“建立和完善符合企業發展戰略、反映企業特色的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體系”目标,大力實施文化興企、文化強企戰略,結合集團部分組織機構調整實際,經集團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現就2017年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及“六杯賽”創建活動,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創建目标

2017年是實施集團“十三五”規劃的重要一年。我們要圍繞大局、統籌兼顧,突出重點、開拓創新,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以精神文明建設為總抓手,改革創新,努力奮鬥,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為引領,牢記使命,幹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深入實施“十三五”發展戰略,以“三個有利于”為标準,以增強企業核心競争力為目标,以更加堅定的政治信念,更加科學的發展手段,更加嚴謹的工作态度,更加務實的工作作風,全面深化企業改革,努力打造品質化客運服務體系,建立集約化産業發展平台,形成“一業為主、多元并舉”的現代公交企業發展新格局。


二、“六杯賽”優勝單位的基本條件、創建内容及考評标準

為不斷提高“六杯賽”創建效果,豐富創建内涵,今年對“六杯賽”優勝單位提出以下基本條件(“六杯賽”創建内容和考評标準見後表):

㈠  鞏固創建文明行業成果,深化精神文明建設。(基本資料提供:集團黨辦、客運部)

㈡  繼續深入開展文明單位創建活動,文明單位複驗或晉級合格。(基本資料提供:集團黨辦、各基層單位)

㈢  運營單位完成全年票收、公裡和客運量計劃,成本達到政府成本規制考核目标;經營(費用)單位完成營業收入、經營利潤(費用)目标。(基本資料提供:集團計劃财務部、監察審計部、發展管理部)

㈣  積極抓好幹部隊伍作風建設及黨風廉政建設,開展好“黨建+服務”主題實踐活動,黨員無違法、領導班子成員無違規違紀行為。(基本資料提供:集團黨辦、紀委)。

㈤  全年未發生重大安全(機械、火災)責任事故[生産安全事故等級詳見《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号)];未發生嚴重有責上台上報上網批評;營運單位安全行車有責一般事故間隔裡程大于2500萬公裡/次(含);無經濟活動訴訟及造成損失的案件,無虛報、瞞報、弄虛作假和拒報各類報表等現象;無嚴重違反集團各項管理規定現象;無重傷(含)以上類别的工傷事故或停車事件。(基本資料提供:集團安全生産部、客運部、機務部、人力資源部)

㈥  按時保質完成重大節假日及重大活動的客運保障服務任務。(基本資料提供:集團客運部)

㈦  依法經營,嚴格管理。确保資産保值增值,應收賬款在債權确認的期限内收回。(基本資料提供:集團計劃财務部、監察審計部)

㈧  深化信息化管理,數字化城管累計及時解決率達94%以上(含),杭州公交網員工天地留言回複及時。基本資料提供:(集團戰略發展研究所、機務部、發展管理部、辦公室、物業管理部)

㈨ 在營運、服務、管理、經營、場站建設和黨建、群團、企業文化建設等方面積極開展創新活動,企業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績效管理得到進一步提升。(基本資料提供:集團相關職能部門和各單位)


三、“六杯賽”考評方法

㈠  “六杯賽”參加範圍

1、“公仆杯”創建單位為集團所屬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以強化黨建工作為重點開展創建,考評組為集團黨辦;

2、“文明杯”創建單位為集團所屬營運單位,以文明行車和優質服務為重點開展創建,考評組為集團客運部;

3、“質量杯”創建單位為集團所屬各車輛修理單位、物業和餐飲單位,以營運主業為圓心,開展提升車輛維護、物業和餐飲服務保障為重點開展創建和質量滿意征評活動,考評組為機務部、物業管理部及各運營單位,機務部為牽頭部門。

4、“創業杯”創建單位詳見附件4中的參評單位名單,以經營管理、基礎管理、依法管理為主要創建内容,考評組為集團投資管理部;

5、“安康杯”創建單位為集團所屬各單位,以安全行車、安全生産、安全教育、安全競賽以及“兩保一優”工作為重點開展創建,考評組為集團工會辦;

6、“科興杯”創建單位為集團所屬各單位,以科技、信息化、管理、業務拓展等創新為重點開展創建,考評組為集團公司機務部、戰略發展研究所;戰略發展研究所為牽頭部門。 

㈡  “六杯賽”考評辦法。

1、“公仆杯”由基層單位自評申報,考評組綜合考評,推薦産生一個優勝單位;對末一位且考核成績90分及以下的給予黃牌警示和相應的經濟扣罰。

2、“文明杯”由基層單位自評申報,考評組綜合考評,推薦産生一個優勝單位。

3、“質量杯” 由參評單位自評申報,考評組綜合考評,推薦産生一個優勝單位。

4、“創業杯”,由參評單位自評申報,考評組綜合考評,推薦産生一個優勝單位。

5、“安康杯”,由基層單位自評申報,考評組綜合考評,推薦産生一個優勝單位。

6、“科興杯”由基層單位自評申報,考評組綜合考評,推薦産生一個優勝單位。


四、星級文明線、文明站房、文明工段創建和考評标準

㈠  星級文明線、文明站房、文明工段創建基本條件。

1、星級文明線。

⑴  車容車貌合格率達98%以上,車輛衛生整潔合格率達到98%,司、乘人員服務規範,普通話使用率(線路所有人員)達97.35%,車輛服務設施、标識齊全有效使用,站房内外整潔,乘車秩序規範有序,有宣傳教育園地;

⑵  無上報上台有責批評,無各類有責重大投訴事件,一般、輕微有責批評間隔人次達标。

⑶  全年無一般以上有責行車或工傷事故,認真做好斑馬線禮讓工作;

⑷  2017年線路配車在12輛以上,遵守營運服務規定、站調規範,執行集團公司核準的定班定點計劃,年行車間隔投訴小于15人次,時段班次執行率達标,起終點站乘車秩序良好,咨詢服務文明,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創新服務舉措。

2、星級文明站房。

⑴  達到創建公交“文明站房”标準;

⑵  公交首末站整治考評98分以上;

⑶  站員衣着整潔規範,發車預告準确、正确使用DIMS操作系統,以飽滿的精神狀态做好本職工作,使用禮貌文明用語,實行“首問責任制”,耐心回答或解釋乘客的提問,正确處理站内出現的各類問題,無有責投訴。 

3、星級文明工段。

⑴  建立組織機構,結合本部門實際,制訂文明創建計劃,認真進行創建;

⑵  工段内設有宣傳窗、專欄版報,積極開展創建文明工段的宣傳;

⑶  各項管理制度完善,創建台帳(宣傳、崗前教育、會議、專項作業等)記錄齊全、規範; 

⑷  維修工段車間、休息室、更衣室等,清潔衛生、文明整潔,無油污、積泥,有相關保潔規章制度和相應措施,有專人負責環境衛生,對生産中的廢舊件(廢油、廢液、廢件)集中回收,分類存放,并及時妥善處理。

⑸  文明生産,安全操作,規範作業。上崗員工着裝統一整潔,按照相應維修工藝、操作規程、技術規範、技術标準維修車輛、總成和零部件;維修作業做到三不落地(油水、工具、零部件不落地),保持作業場所文明清潔;

⑹  機具、設備及各類桌具、器械,定置管理,存放合理、整齊。工段、庫房等區域内各種指示标志、章程,張貼(懸挂)規範、清晰;公共場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必須有專屬存放區域,專人負責管理;

⑺  安全生産。嚴格執行消防法規相關規定,消防設施、器材、标識齊全、有效,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添置、更換制度和專項管理台帳記錄;有消防通道,安全責任區域劃分明确,責任到人;定期落實安全培訓教育、操作演練、巡視巡檢等各項工作。 


五、獎罰标準

㈠ “六杯賽”優勝單位将實行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的獎勵制度。同時,對經基層推薦、集團考評産生的集團勞動模範、十佳員工、安全标兵、高年資安全榮譽獲得者、安全新秀等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㈡ “公仆杯”考核成績在90分(含)以下的末位單位,按相應獎勵額的40%扣減,其中領導班子承擔扣減款額的60%。

㈢  星級文明線、文明站房、文明工段為集團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基礎内容,由各單位結合實際開展創建并申報,經各考評組檢查考核推薦,并由集團統一命名和表彰獎勵。


六、相關要求

㈠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要緊緊抓住公交優先發展的戰略機遇,根據新形勢,新任務,充分發揮基層各單位的優勢,切實加強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的領導,動員和凝聚各方面力量,推進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落到實處。要着眼在善待員工、善待乘客上下功夫,強化社會責任,突出誠信要求,推動文明創建工作深度和廣度拓展。

㈡  積極創新,注重創新。要以“公交優先 公交優秀”企業核心價值理念的培育為立足點,積極創新,堅持把創建公交特色文化貫穿于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的全過程,不斷創新内容形式,不斷創新方法手段,推進各類創建活動的深入開展,豐富創建内涵。

㈢ 廣泛參與,大力宣傳。要以大力宣傳“公交正能量”為切入點,加大對員工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真誠服務等優秀品質的宣傳,引導廣大員工積極參與文明單位 、文明行業、文明線路、文明工段和文明站房等創建活動,不斷增強精神文明的影響力和滲透力,推進完善集團統一相融而又各具特色的子文化建設格局,不斷鞏固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成果。

 

附件:

1、“公仆杯”考核标準

2、“文明杯”考核标準

3、“質量杯”考核辦法

4、“創業杯”考核标準

5、“科興杯”考核辦法

6、“安康杯”考核辦法

7、2017年度集團精神文明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獎勵标準

 

 

 

中共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2017年7月10日    

 

抄送:市城投集團公司黨委、市城投集團公司政治部。

 

 

 


附件1:

 

2017年度黨建工作目标責任書

 

項目

分值

責   任  内   容

考評标準

一、

構建

和完

善黨

建責

任制

目标

體系

12分

(1)制定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目标任務和年度黨建工作計劃,在各級黨組織推廣深化黨建“三個清單”,将基層黨建工作列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年度考核内容。

未制定基層黨建工作目标責任和年度黨建工作計劃的扣1分;未在各級黨組織推廣黨建“三個清單”的扣1分;未落實黨建考核的扣2分。

(2)黨組織書記切實履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其他成員履行“雙崗雙責”。

未簽訂“雙崗雙責”責任書的扣1分,未考核或考核不到位的扣1分;未按要求落實第一責任和“雙崗雙責”的扣2分,責任落實不夠到位的酌扣。

(3)全面把握黨建工作的整體情況,研究解決本企業基層黨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全年專題聽取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彙報、研究部署基層黨建工作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1分。

(4)黨組織書記按要求領辦基層黨建重點課題。

黨組織書記未領辦的扣1分,領辦課題未按預期目标完成的或完成質量未達到要求的扣1分。

(5)建立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

每年赴聯系點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0.5分,未落實聯系點制度的扣2分。

(6)按要求開展基層單位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工作。組織下屬基層黨組織開展書記述職評議工作。

民主評議前三名的加1分,後三名的扣1分;未按要求開展下屬基層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的扣2分。

(7)根據集團黨委修訂完善後的《黨委會議事制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

未做好貫徹實施的每次扣1分。

二、

加強

組織

建設

20分

(1)持續鞏固和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加強黨員和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與黨性教育。

未按要求做好持續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每項次扣1分;未按要求加強黨員和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與黨性教育的,每少1次扣1分。

(2)3月底前上報下屬基層黨組織換屆工作計劃,并按計劃做好換屆工作。

未按要求上報基層黨組織換屆工作計劃的,扣2分;未按計劃要求做好換屆工作的,每延誤或少1個扣1分。

(3)完善基層黨組織建設,開展對基層黨組織建立情況的摸排與整改,凡有正式黨員3人及以上的機構、服務窗口、項目部等都應設立黨組織。

未按要求設立黨組織的,每少設1個扣2分。

(4)加強基層黨建工作保障,按要求完善黨務組織機構,選優配強基層黨務工作力量。按照不低于工資總額8‰的标準健全基層黨建經費保障和使用制度。

未按要求完善黨務組織機構,選優配強基層黨務工作力量的扣2分;未建立健全基層黨建經費保障和使用制度的扣2分。

(5)全面推廣黨員正能量計分卡制度;加強“五星黨員”和“雙指數”考評力度,落實“雙争雙評”工作;建立落實黨員先鋒崗、黨員示範崗等評選機制, 

未按要求落實黨員正能量計分卡制度的扣2分;未按要求落實“雙指數”考核和“雙争雙評”工作的,每項次扣1-2分;未按要建立和完善星級黨員示範車、星級黨員責任車(班組)評選機制的,每項扣1分。 

(6)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加強黨員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全面落實黨員固定活動日制度,黨員領導幹部帶頭參加組織生活。

未按要求落實 “三會一課”制度的,每項次扣1分;未要求全面落實黨員固定活動日制度的扣1-2分;黨員領導幹部未按要求參加組織生活的,每人次扣0.5分。

(7)深化黨建品牌創建。按照“一企業一品牌”和“一支部一亮點”的要求,做好深化黨建品牌創建工作。

未按照“一企業一品牌”和 “一支部一亮點”要求做好深化黨建品牌創建工作的扣1-3分。

(8)按照計劃和要求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嚴格執行發展黨員工作“記實制”。做好“六問一必查”工作。

未按照計劃和“記實制”要求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的,每人次扣2分。

(9)按要求加強基層黨組織陣地建設,推進智慧黨建建設。

未按要求做好推進智慧黨建工作的扣1-2分。

(10)按要求紮實開展好萬名黨團員志願者服務隊相關活動。

未按要求開展和參加萬名黨團員志願者服務隊相關活動的,每少1次扣2分。

(11)做好先進典型的培養宣傳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各類先進優秀評選工作。

未按要求做好先進典型的培養宣傳工作及各類先進優秀評選工作的,扣1-2分。

三、

加強

領導

班子

建設

12分

(1)按要求開展打造“勇立潮頭鐵軍排頭兵”和踐行“三鐵三常态三奮鬥”主題實踐活動,持續抓好幹部隊伍作風建設,進一步提振幹部精氣神。

未按要求開展的扣2分;開展不力、成效不明顯的酌扣。

(2)嚴格落實中心組學習制度,加強學習型班子建設。每季度開展一次政治理論專題學習交流,積極參加“集團中層幹部”學習培訓。

未制定中心組學習計劃的扣1分;未按要求開展中心組學習的扣0.5分/次;中心組記錄未達标的扣1分;無故未參加“集團中層幹部”學習培訓的,每人次扣0.5分。

(3)加強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按照《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建立健全懲防體系2014-2017年實施方案》要求,切實履行黨組織的黨風廉政主體責任。

嚴格執行《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建立健全懲防體系2014-2017年實施方案》做好黨組織主體責任八項工作,未按要求做好工作的,酌扣。

(4)堅持領導幹部“五個一”制度,深入基層傾聽意見、做好調研,指導幫助做好推進工作。

無特殊原因未按要求實施的,每例或每人次扣0.5分。

(5)按照年度民主生活會要求,做好意見建議征集工作,并制定和落實相關整改措施。

未按要求執行征集意見建議的扣0.5分/次;未制定和落實相關整改措施的扣1-2分。

(6)按要求做好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年度述職述德述廉述法”工作。

年度考核中,領導班子總體評價“一般”和“差”之和在15%以上的扣0.2分,20%以上的扣0.5分;近三年始終處于末3位的,扣1分。

四、

從嚴監督管理幹部

8分

(1)按照相關規定做好領導幹部因私出入境審批與證件管理工作。

未按要求做好集團中層幹部證件管理、因私出入境審批的每例扣0.5分。

(2)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外出請假制度。

集團中層幹部未按要求請假或無特殊情況未按規定提前3天請假的每例扣0.5分;未建立本單位管理中層幹部外出請假制度的扣0.5分。

(3)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

集團管理中層幹部未按要求填報的扣0.5分/人次;經查實漏報的扣0.5分/人次;瞞報的扣1分/人次。

(4)按照相關規定做好領導幹部兼職審批工作。

集團中層幹部未按要求審批或發現違規兼職的每例扣1分;未建立本單位中層管理人員兼職審批制度的每例扣0.5分。

(5)按照要求集團中層以上黨員領導幹部帶頭參加所屬黨支部組織生活,自覺接受黨内監督。

集團中層以上黨員領導幹部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席所屬黨支部組織生活的,扣0.5分/人次。

五、

加強

幹部

隊伍

建設

10分

(1)按照幹部選拔任用紀實制要求,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幹部集中調整未按要求提前備案每例扣0.5分;幹部選拔任用未按照紀實制要求的每例扣1分。

按照相關規定,對公開選拔本單位中層幹部的,未提前報備的每例扣0.5分;未提前報備,出現類似崗位選聘标準不統一的每例扣0.5分。

出現幹部“帶病提拔”被倒查問責的,每例扣1分。

(2)嚴格按照《集團公司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規定》和《杭州公交集團加強和改進優秀年輕幹部(後備幹部)培養選拔管理工作的規定》,開展年輕幹部和後備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

未按照規定要求開展年輕幹部和後備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的,每例扣0.5分。

無特殊原因未進行後備幹部動态調整及考核的,每例扣每例0.5分。

未按要求參加輪訓、培訓工作的每例扣0.5分。

未按要求選派挂職鍛煉幹部的每例扣0.5分。

(3)根據集團有關制度和要求做好關鍵崗位人員的定期輪崗工作。加強管理幹部培訓學習,到課率、合格率達到要求。

未按要求做好定期輪崗工作的扣0.2分/人次;管理幹部各項培訓到課率、合格率未達要求的扣0.5分/人次。

(4)定期分析研判本單位幹部隊伍結構狀況。

未定期分析研判的,扣0.5-1分。

(5)規範做好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未配備專兼職檔案管理人員的扣1分;幹部檔案不規範的每例扣0.5分。

六、

加強

人才

隊伍

建設

10分

(1)根據集團公司人才培養三年計劃要求,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建立領導班子成員聯系人才培養制度。

未按集團要求落實人才培養工作的,酌情

扣0.5-1分/人次,未按要求建立領導班子成員聯系人才培養制度的,酌情扣0.5-2分。

(2)制定本單位年度人才引進計劃,根據集團要求配合參加集中招聘活動。

未按要求制定人才引進計劃的,扣1分;未按要求配合參加集團招聘活動的,扣0.5分/次。

(3)根據要求,配合集團積極做好推進人才基地建設、推進産學對接工作,并積極參與做好組建産學合作組織。

未按要求做好配合組織實施工作的,酌情扣0.5-2分。

七、

加強

意識

形态

和企

業文

化建

14分

(1)加強企業意識形态工作,建立責任機制,強化載體建設,紮實開展實踐活動, 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

 

成立意識形态領導小組并制定意識形态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未按要求形成相應工作機制的扣1分。 

每年至少兩次專題研究部署意識形态工作,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綜合分析,通報一次意識形态領域情況,每半年向上級黨委作一次專題彙報,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維護意識形态安全的專題學習,未按要求完成扣1分/項。

未按要求配合集團做好“城投故事”的征集工作,扣1分/項。

(2)做好政研、文研的課題研究及撰寫工作。

政研文研課題研究未完成的扣1-2分。

(3)每年定期組織開展主題鮮明、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富有實效的企業文化建設活動。

未開展活動的扣1分,活動質量未達要求扣0.5-1分。

(4)積極配合做好《城市雜志》和《杭州公交雜志》的線索提供、采訪、約稿供稿等工作。向《城市雜志》投稿,營運公司不少于2篇/年,其他單位不少于1篇/年。

未按要求配合做好《城市雜志》和《杭州公交雜志》的線索提供、采訪配合、約稿供稿等工作的,扣1分/項次。《城市雜志》發稿少1篇扣0.5分,投稿少1篇扣0.5分。

(5)完成《公交報》投稿,刊登稿件營運公司不少于2篇/月;金通及總支級單位不少于1篇/月;支部級單位每2個月不少于1篇 。

發稿少1篇扣0.5分,投稿少1篇扣0.5分。

(6)完成集團年度各類報刊訂閱任務。其中:《杭州日報》訂閱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訂閱總量的20%,其餘五大報刊的訂閱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上年度的訂閱比例,且職工訂報率不低于80%。

未按要求完成訂閱任務的扣1分;《杭州日報》訂閱比例未達标,每下降1個百分點扣0.1分;其餘五大報刊訂閱,其中任一報種較上年下降2個百分點的扣0.1分;職工訂報率達不到要求酌扣。

(7)按要求做好“杭州發布”、“杭州城投發布”、“杭州公交”微博、微信網絡平台的推廣使用工作。完成“杭州公交”微博、微信網絡平台供稿任務(營運單位不少于12篇/月,自行車公司不少于8篇/月,修理單位、場站分公司不少于1篇/月,其餘單位不少于1篇/2月)。按要求做好轉發、評論網絡平台信息和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相關任務。

未按要求做好“杭州發布”、“杭州城投發布”、“杭州公交”微博、微信網絡平台推廣工作的扣1分;未按時供稿,每少1篇的扣0.2分,延誤供稿的扣0.1分/ 篇 ;未完成轉發、評論網絡平台信息以及上級臨時交辦相關任務的扣0.5-1分。

(8)積極做好與中央、省、市等媒體的溝通工作,媒體采訪根據要求做好提前報備,采訪畢後應做好補充情況說明。

提前報備少報的扣1分/次,采訪畢未及時補充情況說明的扣0.5分/次。

(9)深化各級文明單位創建和複評工作,紮實抓好文明服務示範點、巾帼文明崗等創建活動,認真落實黨員組團服務進社區、雙千結對、聯鄉結村、春風行動等任務。

文明單位複評未通過的,全國的扣6分,省級扣4分,市級扣2分。通過全國文明單位創建的加5分,省級加3分,市級加1分。 未按要求落實各項任務的每項次扣0.5分。

(10)按要求做好職工穩定工作。

輿情及時上報,每發生一次上報不及時的扣0.5分。發生群訪、鬧訪、非訪的,按照上訪次數、程度和處理情況酌扣,扣分不受總分值限制,措施有效的酌情減扣。問題處理積極得當酌情加分。

八、

加強

群團

建設

4分

(1)加強對工會工作的領導,全面推進工會四項職能建設。

按集團工會年度考核結果進行折算。

(2)堅持黨建帶團建,形成黨團共建的良好局面。

按公司團委年度考核結果進行折算。

九、

其他

工作

2分

按要求完成集團黨委、書記例會部署的工作和集團黨辦交辦的各項任務;按要求做好日常材料、表格的報送工作。

未按時按要求報送材料、表格的,每例扣0.1分;未按時按質完成任務的,每例扣0.5分。 

十、

加分

項目

8分

(1)本企業黨建工作經驗或先進典型,獲得市政府領導批示肯定的每項加2分,省政府領導批示肯定的每項加4分,中央領導批示肯定的每項加6分。獲國資委肯定的每項加0.5-1分。

加分可抵扣分,最多加至總分100分。

(2)黨建工作經驗或文章在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工作簡報上刊登每次加1分;市委組織部《風範》雜志刊登或在杭州日報刊登的每篇加2分;《浙江日報》或省級黨建綜合類雜志發表的每篇加3分。政研文研論文受到市城投集團等上級表彰或交流的每篇加0.5-2分分。

(3)在春風行動、幹部借用、挂職鍛煉或城投合唱團工作表現突出的酌情加分。

(4)積極配合集團公司和市城投集團做好推進人才基地建設和組建産學合作組織。組建産學合作組織的加1分/項,受上級表揚或進行交流的加1分/項。

(5)積極創建文明單位,新獲得全國級的加6分,新獲得省級的加4分,新獲得市級的加2分。

(6)積極配合市城投集團或集團公司做好黨建、人力資源和文化建設等工作,貢獻突出或成績優秀的,每項工作酌情加0.2-2分。

總分

100分

注: 

1、本《責任書》考核采取平時檢查及季度督查相結合未達标計扣,半年度自評反饋,年終自查評分,集團黨辦考評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2、本《責任書》的各項考核,均按照考評标準計扣分。其中對工團工作的考核,則以集團工會、團委年度考核結果進行計扣,基本分值扣完為止。

3、 “公仆杯”的評選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一是黨建、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考核達到92分(含)以上;二是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無集體上訪事件,無停車事件;三是年度績效考核達标。

4、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年度先進基層黨組織評選資格:

① 領導班子成員發生違法違紀被立案查處的;② 中層幹部因嚴重違法違紀問題被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③ 對本單位員工的違紀違法行為瞞案不報、壓案不查、拖案不辦的。

 

 

附件2:            

“文明杯”考核标準

序号

目标及考核内容

基本分

考 核

得 分

備  注

1

完成年度客運人次常規預算計劃。

10


每超1%加1分;每下降1%扣1分。

2

不發生重大有責死亡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及場站行車事故);一般有責事故控制在目标值内; 有責事故總量控制在目标值内。

15


每發生一起重大有責死亡事故扣5分(7天後扣2分),發生人行橫道死亡事故(含7天後)全扣;有責事故總量較控制值每上升1%扣1分。

3

不發生責任停車事件,不發生有責重大營運調度事故。

10


發生責任停車事件全扣;發生有責重大營運調度事故,每件扣5分。

4

不發生重大有責批評,有責批評間隔人次達标。不發生市長專電、市公司等同類有責投訴三件(含)以上信訪件;;熱點難點問題按要求解決和整改.

10


發生有責重大批評全扣;年度有責批評間隔人次未達标扣3分/項;發生重複市長專電及市公司督辦件,每件次扣2分;熱點難點問題未按要求落實,每件次扣1分.

5

積極有效開展“兩保一優”和行風評議活動。

5


未按要求落實,每件次扣0.5分。

9

月度營運質量考評達标,按月平均分之50%折算得分。

50



10

季節客運競賽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1分。




11

營運組技術操作比武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1分。




12

全年安全管理達到“一升一降一控”具體要求,工作成效顯著的,加2—5分。




13

按要求完成重大客運工作任務,每件次(每項目)加0.1分—2分;按要求完成上級交辦臨時任務,每件次加0.1分—2分.




合          計




注:全年考評分低于80分(含)、發生重大有責批評且社會負面影響較大的、發生有責停車事件的等取消評比資格。



附件3:           

 

“質量杯”考核辦法

 

2017年度“質量杯”考核采用月度質量考核工作執行完成情況綜合考評的評審辦法。

1、記分方式為:年度月質量總平均分+安全生産+用戶評價×10%+基礎管理+指令任務執行(詳見附表)。年度月質量總平均分在90分以下的取消參評資格。

2、發生有責一類機械(火警)安全事故的,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的,在月度考核的基礎上,年度總分另扣5分;年度發生有責重大機械(火警)安全事故的,取消年度“質量杯”考評資格。

 

附表:

 

2017年度“質量杯”考評表

序号

考 評

 項 目

考評

标準分

考評标準與要求

得分

車輛修理單位

物業服務單位

餐飲服務單位


服務

質量指标

60

1、按全年月度質量考核平均得分×60%折算。

2、按要求與服務單位簽訂服務保障協議,并履行。未按要求及時簽訂服務協議的,每項次扣2分;未履行的,每項次扣1分。

3、及時有效完成重大節假日和特殊天氣的服務保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項目配套服務要求的,每項次扣2分。

4、主動對接開展相關司機新技術操作技能等服務培訓,每實施一項加1分(考評對象僅限于修理單位)。

5、車輛、設施設備完好率達98%以上;低于98%的,每下降1%扣1分。



安全生産

10

1、不發生機械(火警)、群體性食物中毒等安全生産事故。(具體按相關管理文件規定考核)

2、設施設備完好,無安全隐患。不完好的,每項次扣0.2分。未及時整改安全隐患的,每項次扣0.5分。

3、特種崗位持證上崗,未按要求的,每項扣1分。

4、按安全生産作業規範管理,未按要求的,每項次扣1分。



服務用戶

與評價

10

1、每月一旬開展一次用戶走訪和上門服務。

2、未按要求開展用戶走訪和上門服務的,每次扣1分。

3、用戶評價在95分(含)以上不扣分。95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扣1分。

4、發生一般以上有責服務質量投訴的,每起扣0.5分。上報上台的,每起扣2分。投訴未及時處理回複的,每起扣1分。



基礎管理

10

1、按要求建立和完成各項工作方案計劃、技術培訓方案與計劃、各類檔案、管理台帳。

2、未按要求建立各類台帳的,每項扣1分。

3、未按要求完成計劃方案或實施的,每項次扣1分。



指令任務執行

10

按要求及時完成相關指令任務。未及時完成指令任務,每項扣2分。未按要求及時完成整改工作的,每項扣3分。


 


附件4:           

2017年“創業杯”考核标準

項目

考核内容及計分标準

應得分

自評分

實得分

審核

部門

經營管理

1、完成全年預算利潤目标,每超利1%,得0.5分(不足1%部分不計分)

25



計财部

監察審計部

2、各類合同、招投标管理符合法律、法規及集團管理規定,企業内控管理制度完善,規範管理。凡不符合每發生一次扣1分,發生3項次以上,本項不得分。

15



發管部

監察審計部

3、年度績效考核得分98分(含)以上,每上升1分,得1分。低于98分,每下降1分,扣1分。90分以下不得分,80分以下為否定指标。

10



發管部

各部門

基礎管理

1、按時、準确上報各類報表和每季經濟活動分析,每延遲一天扣2分。

10



計财部

發管部

監察審計部

2、及時完成集團公司臨時交辦的任務,包括集團公司組織的相關各類活動,一次未完成(或未參加)扣2分。

5



經辦等

3、完成保值增值、淨資産收益率目标、未完成一項扣2分。

5



計财部

監察審計部

4、當年有自主創新開拓項目和技術專利,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經評估具有很好市場前景,近5年内可實現投資收益10%以上。獲市級以上獎勵和榮譽,每項加1分。

10



發管部

計财部

監察審計部

 

依法

管理

法人治理結構完善,按時召開會議,決策程序規範,,台賬資料齊全。不規範每項次扣1分。經營活動中,發生違法行為每項次扣2分。造成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下,萬元以上的全扣。

10



監察審計部

發展管理部

總經辦

 

共項

依法經營管理,領導班子未發生違紀違法的行為。廉政建設達标。發生一起扣3分。違法金額在10萬元以上,或被司法、行政機關處置的,為否定指标。

10



監察審計部

計财部

黨辦

合計


100




 

“創業杯”參評單位

為集團公司投資的全資、控股市場性企業:

1、杭州市公共自行車交通服務發展有限公司

2、杭州出租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含下設企業)

3、杭州公交置業開發有限公司(含天苑房産)

4、杭州白馬安達公共交通客運服務有限公司

5、杭州巴士傳媒有限公司

6、杭州公交金通汽車修理公司

7、杭州金通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8、杭州怡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9、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車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0、杭州公交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11、杭州公交駕駛培訓有限公司

 

 

附件5:         

2017“科興杯”考評表

序号

項目

考核内容

标準分

考核辦法

得分

1

基礎

管理

10分

組織機構、崗位職責,科教和科技項目、新技術新設備應用、QC管理制度,各類管理人員落實。

3

不健全不明确,每項次扣1分。


各類台帳檔案健全,按規定做好科技項目申報。

3

不健全不按時,每項次扣0.5分。


科技、教育經費使用落實。

4

不符合要求,每項次扣0.5分。


2

教育

培訓

20分

開展科技培訓,培訓率不低于40%。

4

每下降1%,扣1分。


新招員工崗前培訓與考核。

4

未實施,每項次扣2分。


培訓到課率90%以上。

4

按期按班考核,每下降1%,扣1分


培訓合格率80%以上。

4

按期按班考核,每下降1%,扣1分


符合培訓條件人員參加培訓率達80%以上。

4

按期按班考核,每下降1%扣1分


3

科技

項目

開發

35分

完成科技、信息管理開發項目或科技與信息技術研發、技術改造項目應(試)用3項(含)以上。

8

按質量要求每完成一項,得2分。超過3項的,每增加一項加1分。解決企業熱點難點問題,每項獎1分。


完成科技、信息、技改等項目或科技新研發項目試用,并通過内部評審。

8

每完成一項,得1分。成果報告規範數據不詳實、不符要求,每項扣0.5分。


集團公司級科技、信息、技改等項目與成果。

9

獲集團公司一等獎,獎勵1分,二等獎,獎勵0.5分。達到同行先進水平或年創效益50萬元,每項獎2分;達全國領先水平,每項獎3分(不重複獎勵)。


上級科技項目與成果。

10

1、無項目不得分。

2、委局級立項得1分,完成得2分;省部級立項得2分,完成得2分,獲獎者得3分(不重複獎勵)。

3、獲得專利的的5分。


4

科技

成果

應用

20分

完成集團公司指定科技、信息、技改等成果的測試、應用。

5

1、集團公司下達各類科技應用項目按時、按要求完成,每項得1分。

2、未按期、要求完成集團公司指定科技成果的測試、應用,每項扣2分。


在科技、信息、技改等成果應用提出創新。

10

1、 在應用中提出創新需求,需求得到普及的,每項得2分。

2、 對創新需求進行試驗,并提出解決方案,得2分。


成果應用年創經濟效益20萬元以上。

5

應用一項得2分,超過一項的每項加1分。


5

QC

項目

成果

15分

1、QC小組成果發表2項。

5

1、每完成一項,得2分。

2、小組活動記錄不全,每項次扣0.5分。


集團公司級成果發表2項。

5

按質量要求每完成一項,得2分。獲一等獎,獎1.0分、二等獎,獎0.5分、三等獎,獎0.2分。


局級以上QC小組成果發表1項。

5

完成,每項得1分。獲局級一等獎,獎勵1分、二等獎,獎勵0.5分;獲市級獎,獎勵1--1.5分、獲省級獎以上,獎勵1--2分(不重複獎勵)。


6

合計

100



 

 

附件6:           

“安康杯”考核辦法

考 核

項 目

考    核    内    容

分值

得分

組織領導

(10分)

競賽組織機構健全。企業行政一把手挂帥,黨政工團主要負責人參加。

3


企業内部形成縱向到底、分工明确、責任落實、一級抓一級工作格局。

4


競賽活動有計劃、有實施、有檢查、有總結、有考核、有評比、有表彰。

3


 

 

 

 

 

 

 

 

(35分)

1、嚴格執行《公交營運安全嚴管十條規定》、《2017年集團公司反恐怖防範工作要點》,深入細緻排查和整治各類事故隐患及職業病危害隐患,為杭州國際峰會順利召開,确保公交安全。

3


2.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貫徹實施《安全生産法》等法律法規;将安全工作納入企業主要議程,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産中的重大問題;安全工作有計劃、有目标、有考核、有檢查。全年安全生産勞動保護費用落實,并向職代會報告。

3


3.建立健全企業各級安全生産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各級安全生産責任制明确,安全管理機構健全,依法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網絡健全。

3


4.着力加強企業班組安全建設,争創優秀安全合格班組,開展安全生産标準化崗位達标,推進企業安全生産标準化建設進程。班組安全建設創建面達100%。

4


5.健全職代會評議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制度,有形式,有活動,有效果。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标準,工作現場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标準。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中的安全衛生設施,嚴格執行國家“三同時”的規定。

3


6.建立健全開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協商、簽訂協議、跟蹤落實、持續改進”為主要内容的企業工會主動參與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動員廣大職工結合崗位實際查找身邊事故隐患,提安全衛生合理化建議。做好崗位安全提示卡、警示牌、現場安全監督員工作,有形式,有内容,台帳齊全。

5


7.深化競賽活動領域,豐富競賽内容,形成有企業特色的安全觀念、行為、管理文化。開展“十個應該”、“十個不放心”活動,台帳齊全。

4


8.各種機械設備有嚴格的維護保養制度,落實到人。安全裝置齊全有效,設備完好率達标,消防設備與器材齊全,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和保養。

3


9.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作業場所空氣中塵、毒控制在國家準許範圍内,努力改善作業環境。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符合标準,配備齊全,并按規定嚴格檢查。做好高溫期間勞動保護防暑降溫工作,未發生職工中暑等情況。建立職工職業健康檔案。及時上報工傷(亡)事故情況,工會參與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

3


10.安全生産培訓教育有計劃,有具體實施方案。深化全員培訓,定期、不定期地對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和廣大職工群衆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班組開展崗前(班前)安全教育有形式,有内容,台帳齊全。開展安全生産、勞動保護宣傳教育活動,形式多樣,内容豐富,台帳齊全,在崗員工教育面、知曉率100%。

4


安全生産月(10分)

積極組織開展“安全生産月”活動。

10


積極開展各項活動

(15分)

1.開展“事故觸心、**動心、禁言銘心、祝福連心、座談交心、真情暖心”六心并舉活動。

3


2.開展“四不傷害”安全承諾、安全互保活動。

3


3. 積極組織開展和參與集團的各類安全競賽活動。

3


4.組織開展和參與“企業安全文化”征文、合理化建議、班組安全建設展示等活動。

3


5.積極配合公安消防及交管部門做好職工的消防及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3


群衆

監督

(10分)

1.健全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網絡,建立職工勞動安全衛生監督(檢查)員隊伍。做好勞動安全衛生監督員培訓、考核工作。完善群衆性安全生産監督檢查,有記錄,有落實,台帳齊全。全年組織監督檢查不少于4次。

5


2.教育職工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做到無違章作業,抵制違章指揮。

2


3.發動廣大職工群衆,開展行之有效的,多種形式的群衆性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隐患,報告險情,督促整改。

3


事故控制(20分)

年度各項傷亡事故及職業危害指标低于國家控制或相應行業制定的控制指标。不發生有責一般及以上工傷(亡)事故。不發生有責一般及以上各類生産、消防、交通事故等。發生職工死亡責任事故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

20


合計


100


備  注

1、當年發生特大行車事故、重大安全生産和人身傷亡事故,或安全生産、綜合治理考核不達标,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評選資格。

2、本表于當年11月底經自評後報集團公司工會辦。



 

 

 

附件7: 

 

2017年度集團精神文明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獎勵标準

 

一、 “六杯賽”優勝單位獎勵标準

1、“公仆杯”獎勵5000元,全部獎勵獲獎單位領導班子成員。

2、“文明杯”獎勵20000元。

3、“質量杯”、“科興杯”、“創業杯”、“安康杯”優勝單位各獎勵10000元。

二、星級文明線、文明站房、文明工段獎勵标準

1、星級文明線獎勵2000元。

2、星級文明站房獎勵1000元。

3、星級文明工段獎勵1000元。

三、其他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獎勵标準

1、勞動模範獎勵獎勵3000元。

2、十佳員工獎勵2000元。

3、安全行車标兵、新秀獎勵800元。

4、高年資安全行車特别榮譽獎獎勵1000元。

5、優秀職工之家獎勵2000元。

6、道德信用規範服務示範基地獎勵1000元。

7、集團“青年文明号”集體獎勵800元;市級“青年文明号”集體獎勵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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